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考试中心科目二社会化考试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地址:临清市三和路中段
联系方式:0635-210000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华建置地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5315770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考试中心科目二社会化考试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81202002000239
系统内编号: LQZFCG-2020-24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A |
考试中心科目二社会化考试场租赁服务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3、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
注: 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②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网上购买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投标备案,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及投标备案的视为无效投标。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慧珑
联系方式:1531577081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 )《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本项目投标企业使用供应商库进行报名。
十三、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招标文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在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标书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内注册及投标备案,投标文件依然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的要求制作。
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十四、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长江路华建壹街区商业办公楼九号楼五楼
联系人:唐慧珑
联系方式: 15315770811
十五、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Yo1yB-HI6krdcoXMHyfZQ 提取码:sdzh
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