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考试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ZC2018-0046-00-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万元) |
一 |
物业服务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等),并具有相应的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或机构配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08.68万元/年,服务期12个月 |
二 |
保安服务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应的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或机构配置; 3、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66.32万元/年,服务期12个月 |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四、报名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018年2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120元)。
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评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9日14时30分至2018年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磋商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磋商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西路218号
联系人:赵景峰
联系方式:0635-718505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汽车南站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15315770811
邮箱:sdzhzb2017@163.com
八、监督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磋商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磋商文件均可下载,磋商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供应商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4、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在系统内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投标文件依然按磋商文件中联合体的要求制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涉及)。
文件链接: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发 布 人: 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