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消防控制室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ZH202409-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消防控制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19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2024年09月22日17:00前;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24年09月22日17:00前,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提出疑问,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zhzb2017@163.com。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现变更为:“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19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2024年09月24日12:00前;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24年09月24日12:00前,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提出疑问,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zhzb2017@163.com。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华建一街区商业办公楼九栋五楼
联系方式:15552142825/1531577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经理/唐经理
联系方式:15552142825/15315770811
发布人: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