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饮(含餐厅、客房、会务)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餐饮(含餐厅、客房、会务)管理服务项目,预算:1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6日起,至2021年3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庐山南路66号
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方式:0635-822807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山东华建置地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
联系人:唐慧珑 联系方式:1531577081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e49ip9bwXZg-pu5j8EwNg
提取码:sd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