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柳林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冠县柳林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金额为285.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建设地点为柳林镇驻地,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沥青路面铺设沥青5cm厚14760平方;
2)硬化地面12cm厚 1750平方,路沿石1300米;
3)新安装路灯65盏,更换及维修路灯404盏;
4)研学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和红色记忆馆。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采购人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小微企业(财库〔2011〕181号)、监狱和戒毒企业(财库【2014】68号)、节能和环保(财库〔2019〕19号和财库〔2019〕18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2017】141号)等。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技术标准符合现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5、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8、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2-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聊城市冠县柳林镇
联系人:高磊
联系方式:15906355038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
联系人:殷春景/唐慧珑
联系电话:13346355808/1531577081
发布人: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