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聊城市柳园南路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635-301101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华建置地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18106350505/15315770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聊城校区、聊城检察院主楼后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002000393
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LCZFCG-2020-898
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价 |
1 |
国家检察官学院聊城校区、聊城检察院主楼后区环境提升工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2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施工企业库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
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未报名下载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下载标书后,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五、公告期限: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14时3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3、递交方式: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响应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若供应商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1)将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括/唐慧珑
联系电话:18106350505/1531577081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十三、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2、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4、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华建置地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
联系人:张括/唐慧珑
联系电话:18106350505/15315770811
5、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信用管理:同一供应商在全省范围内存在以下行为(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三次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动将其列入“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
6、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dbsu4gKJrE_TMEu6VeV6A
提取码:sdzh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众合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8日